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通过了多项决议和法律。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通过了多项决议和法律。

3月12日下午3时,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闭幕式。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政府活动报告的决议;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守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 关于执行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2025年和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活动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活动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活动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清理活动报告和处理法律及有关决定的意见的决定》第十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多项议程圆满结束。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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